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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于 2022-12-13 13:50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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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: 中國江蘇南京
本帖最后由 云漢梵拓 于 2022-12-13 13:56 編輯
納稅人這個概念是the great revolution of France之后建立的,基本邏輯建立在國家和人民的關系上。國家是人民讓渡一部分權利來建立的,國家必須向人民負責,所以人民有權過問繳納的稅款的去向。過問的手段包括通過媒體、議會、選舉等。
但中國的邏輯不是這樣,中國的稅更接近于徭役、貢品這樣,僅僅是一個義務。因為中國的老百姓和國家是 the ruled/ the ruler 的關系,也因此在權利這個角度是沒有通道去過問的。
而且中國的稅制設計也是沒多少納稅人的。達到個稅繳納標準的人只有幾千萬。大多數(shù)人通過消費稅、增值稅,以及土地稅、印花稅等來負擔稅,但因為不是稅的直接繳納人,因此只是稅務的負擔人,而不是納稅人。也因此從邏輯上講,不能以自己是納稅人為理由問責the government。
所以沒必要在中國講“納稅人”什么的,講出來了會被嘲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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